招标编号: 21021320160810510501
2016年中小学食堂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批)
招标人: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金州新区
1.2工程规模:全区6所中、小学食堂改造,总投资约407万元,共分为六个标段。
一标段:红塔小学,估算投资额80万元;二标段:杨家小学,估算投资额113万元;
三标段:121中学,估算投资额76万元;四标段:106中学,估算投资额58万元;
五标段:吴家小学,估算投资额70万元;六标段:开发区一中,估算投资额1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1.3 招标范围:食堂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1.4 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需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
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兼投,但不兼中,若投标人兼投,须分别购买招标文件。
2.4 报名其他条件:
①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到金州新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企业用工备案,无“建筑企业用工备案书”的施工单位,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411-87533283。
②投标人报名投标后,凡因自身原因不参加投标的,须向招标人递交书面退标函。
3 联系方式: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赵石海 田春梅 0411-87875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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