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92016010224 重要材料安装工程|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庆化生物质锅炉热源工程,经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发展和改革局《辽文发改发【2016】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受沈煤集团委托,对该工程锅炉及其配套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1、本次招标项目情况为:
(1)招标单位: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庆化生物质锅炉热源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招标;
(3)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解决;
(4)招标范围: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庆化生物质锅炉热源工程项下锅炉设备、附属设施及安装等内容。
注: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与技术规范及要求。
(5)交货地点:辽阳市文圣区庆阳台子沟、唐户屯、窦双树;
(6)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合格;
(7)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须按照上述每包开始时间准备设计、制造、装配、运输、供货后于上述截止时间完成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具体交货事宜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后统一部署,中标人应该货物抵达项目现场前72小时通知招标人。如遇设备抵达项目现场后临时不具备安装条件,中标人承担成品项目现场保护之费用及责任。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应符合下列条件: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质能力。
2.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必须是生产制造商。
2.6必须持有锅炉C级及以上设计和制造许可证。
2.7必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安装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8 必须具备锅炉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锅炉生产制造商。
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人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锅炉安装资质、机电安装承包等资质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供货业绩及成功运行证明资料、管理体系认证、联合体协议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需法人签名的要加盖法人章),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0房间)(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2016年8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不少于2日进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办理款项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所有款项递至: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 户 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1日13:30时
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举行的开标会议。
7、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
招 标 人: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马瑞国、董明霞
联系电话:024-62540261、0419-2722577
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张力敏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