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32016130021 建筑工程
抚顺市公安局南站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抚顺市公安局;
2、项目名称:抚顺市公安局南站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3、工程规模:460万元;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招标内容:抚顺市公安局南站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6、建设地点:抚顺市新抚区;
7、工期:2016年09月27日开工,2017年01月25日竣工,工期 120天;
8、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及以上等级的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备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经理要求:需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三、凡具备上述条件并对本工程有意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8月30日17时前,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四、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16年08月31日至2016年09月06日发出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6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09月20日10时00分,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六、开标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东侧新楼)六楼开标室,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的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议。
七、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抚顺市公安局
地 址:抚顺市新抚区
联 系 人:李鹏 联系电话:13841385957
招标代理: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211室
联 系 人:傅一宁 联系电话:024-57573806
201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