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70462 设计
城市景观亮化工程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城市景观亮化工程二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锦州市道桥建设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城市景观亮化工程二期设计。
2.2设计周期:具体设计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3建设地点:老城区中央大街(车站-南桥)、云飞街(延安路-云飞桥)、解放路(百股-西大桥)等主干路两侧实施楼体亮化工程。
2.4招标范围:城市景观亮化工程二期设计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等。
2.5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诚信、具有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相关专业中或高级工程师、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或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5日(每天8:00 时至 16:00时)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以便招标人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年9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道桥建设工程指挥部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