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6020187
1. 2016年县级以上普通公路标志标线增设工程已由大连市交通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连市公路管理处,资金来源为燃油税,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2016年县级以上普通公路标志标线增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大连市境内,投资额约1061.9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9月20日09:30。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
3. 项目概况:一标段: 甘井子区、旅顺,新增标志单柱62套,更换版面3套,新增版面2套,标志换杆79套,标线热熔46648平米,预计投资262.3万元。
二标段:庄河、长海、花园口、金州,新增标志单柱202套,新增版面9块,标志换杆74套,标线热熔41749平米,溶剂14315平米,拆除单柱8套,预计投资279.8万元。
三标段: 瓦房店、保税区,新增标志单柱78套,更换版面2套,新增版面1块,标志换杆9套,标线热熔59197平米,拆除单柱1套,预计投资260.7万元。
四标段:瓦房店、普兰店、长兴岛,新增标志单柱17套,更换版面4套,新增版面4块,标志换杆101套,标线热熔38686平米,预计投资259.1万元。
4.工期:35日历天。
5. 投标保证金:4万元/标段人民币。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下同)至少有2项公路范围内标志标线工程合同额累计在1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且工程质量在合格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无被诉讼或仲裁后败诉记录。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本项目共四个标段。投标单位必须同时编制4个标段(一、二、三、四标段)投标文件,经随机方式确认后,最多只能参与其中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投标允许某一关联企业中最多4家企业参与,以报名顺序为准,但不能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如实提供其所有关联企业名单并签章(授权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确认,若评标时发现投标人提供信息不实,将按审查不通过处理。
(6)申请人可以兼中大连市公路管理处同期招标的2016年大连市县级以上公路标钢护栏增设工程的一个标段,但须提供跟本项目不同的班组人员,否则不予认可。
注:(1)近三年指2013年1月1日至今。
7. 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至少有2项公路范围内标志标线业绩且工程质量在合格(含)以上,且担任项目经理。
8.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投标人须于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在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910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若资质证书具备二维码功能可不提供原件)、企业业绩证明原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原件、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原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如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公示不能体现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内容,投标人还须同时出具业主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通过后于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 年9月20日 09 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 00 分至 09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11、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
12、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大连市公路管理处
联 系 人: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联 系 人: 张双双
联系电话: 0411-83612745
传 真: 0411-83612745
2016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