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281201608301248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已在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瓦房店中部区域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程道路恢复工程。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瓦房店市复州城镇及周边8个乡镇。
2.3招标(业主)人: 瓦房店中部垃圾综合处理厂 。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复州城镇及周边8个乡镇转运站及垃圾处置中心进场道路恢复工程。
2.5合同估算价为: 260.00 万元。
2.6招标范围:复州城镇及周边8个乡镇转运站及垃圾处置中心进场道路恢复工程。混凝土及柏油道路共计约9000㎡的道路施工、土方施工。(具体内容)工程
2.7工期要求: 2016 年 10 月 1 日开工至 2016 年 11 月 9 日竣工,计划工期 4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www.lnzb.com自行报名。注意:(1)投标人如愿参与:请于报名前完成投标人信息库中企业信息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的填报工程并审核通过,取得企业CA锁。尚未办理的请登陆《大连市筑信网》(www.dlzhuxin.com)按要求及早办理。(2)投标人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连建委发(2011)117号文件“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注:外埠投标企业在开标前须办理完成准入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 。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8 月30 日至 2016 年 9 月 5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投标报名需再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 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瓦房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30号,英武运输公司3楼) (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同时在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瓦房店中部区域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程道路恢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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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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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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