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40476 建筑工程|
大凌河义县城区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堤防防渗)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锦发改发[2015]392号文件《关于调整大凌河义县城区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义县大凌河综合治理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代理人为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地点
本工程位于义县大凌河右岸锦阜高速公路桥至锦阜公路桥段。
2.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次招标范围:大凌河右岸堤防0+100至人工河口段总防渗长度1975m,铺塑面积约为12344m2。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防渗工程、施工导向墙工程、其他建筑工程以及临时工程等。
计划工期: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含BBB级)等级信用报告并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注: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9月6日至9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诚信声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到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28室进行投标报名, 并购买招标文件。
2.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9日至9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28室出售。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10:00时,地点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开标时间:2016年9月29日10:00时,开标地点:地点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发包人:义县大凌河综合治理工程管理处
地 址:锦州市义县
电 话: 0416-7710799
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1#楼428室
邮编:110006
联系人:郭建华
电话:024-23872861
传真:024-23874755
电子邮件:lnhnzb@163.com
201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