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6090034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得胜学校食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得胜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盘县发改2发[2016]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山县得胜学校,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专项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得胜学校食堂建设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得胜学校食堂建设项目
2.2资金来源:省专项拨款
2.3建设地点:盘山县得胜镇三棵村。
2.4招标范围:得胜学校校园内建设食堂一座,建筑面积为1201.99平方米,
以及配套给排水、供电、消防等工程
2.5计划工期: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73天。
2.6合同估算价:2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8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 2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 元/套,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0月11日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山县得胜学校
地 址:盘山县得胜镇三棵村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13030767666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裕祥融城小区5#楼6层
联系人:冯欣欣
电 话:0427-2875310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2962350149
联 系 人:刘 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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