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10120160912771402
辽中区第二高级中学新建综合楼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中区第二高级中学新建综合楼工程已由沈阳市发改委关于辽中区第二高级中学新建综合楼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沈发改审字【2016】2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辽中区第二高级中学,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和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中区第二高级中学新建综合楼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中区政府路139号。
2.2招标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8690平方米,新建建筑物两栋,总建筑面积527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一)建筑面积2974平方米,综合楼(二)建筑面积2304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为:24万元。
2.4 招标范围: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工期要求:10天 。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成 一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2016年9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确认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所有上述资料原件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报名确认。
4.2.投标保证金额4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0日-2016年9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天。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市辽中区第二高级中学
地 址:辽中区政府路139号
联 系 人: 杨维东
电 话:024-87823443
招标代理: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闫晓凤
电 话:024-83733803-82
传 真:024-83733837
邮 箱:lnrhzb@vip.sohu.com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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