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3812016092087503
海城市中心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城市中心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海城市中心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海发改发(2016)23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海城市中心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海城市中心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 海城市中心医院北侧
3.工程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约2000 m²,建筑面积9400m²,对海城市中心医院综合病房楼土建及水电安装、空调通风系统、消防系统、装饰装修等工程设计,勘察。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设计,勘察
7.勘察、设计周期: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9日,共计1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行业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专业资质企业,允许联合体投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并且注册一级建筑师 执业资格。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1日至 2016年9月26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0.8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6 年 9 月26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每日上午 8:00时至 11:0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0月 17 日 9 时 30 分。
2.开标地点: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问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城市中心医院
地 址:海城市东关街
联 系 人:程建明
电 话:1389802399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城市开发区希望宜城东10号
邮 编:114200
联 系 人:胡晓玉 雷冬
电 话:0412-3335558 15542720888
传 真:0412-3335558
电子邮件:lnjwasfgs@163.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市分行铁东支行
账 号: 21001630204052506759
开户名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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