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32016050175 防护工程
2016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一、二、三标段)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16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一、二、三标段)
2、招标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局 3、建设地点:清原县 4、工程概算:1641.7042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 7、计划工期: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1月30日 8、质量标准:合格
9、标段划分:3个标段,本次招标在清原县2016年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共9个标段中兼投不兼中(一标段:瓦北线、南敖线、永尖线、双长线,工程概算486.7608万元;二标段:英仁线、金泉线、草大线、石北线,工程概算538.6563万元;三标段:红透山、北三家、夏家堡,工程概算616.2871万元。)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二、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原件验审要求: 1、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9月21日起至2016年9月27日16时止。 2、报名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报名箱。
3、报名投递材料:投标申请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公路专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交通工程中级及以上或道桥专业中级及以上)、交通厅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A证法人、B证建造师、C证安全员)、企业信用等级报告BBB级及以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之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以上人员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并加盖社保局公章。(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进行投标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格的单位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
4、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起至2016年10月9日止,按招标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相关材料要求等,投标企业相关人员持企业有效证件,到招标人处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局 地 址:清原县 联系人:许春岩
联系电话:024-53023600 招标代理人: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 系 人:李巍
联系电话:024-22954688 201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