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市第四中学人防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铁西区南九中路41号 。
2.2工程规模:
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50万元。
2.4招标范围:项目为沈阳四中人防工程,拟建一个平时为地下停车库,战时为核6级常6级、战类工程为甲级的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为6437平方米,共计配备小型停车位203个。
2.5工期要求: 2016 年10 月30日开工至 2016 年 11 月29日竣工,计划工期 30。(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人防工程设计甲级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其授权委托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备案登记:网上报名成功确认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必须由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于截止时间前未到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确认,视为报名无效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至 2016 年 9 月 2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至 2016 年 10 月 8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10 月 18日 9 时 00 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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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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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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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5号国贸中心A座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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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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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11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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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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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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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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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24-3121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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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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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24-3121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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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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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lnqyzt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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