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90524 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锦州高新区大学科技园起步区1#楼中央空调采购、安装及通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高新区大学科技园起步区1#楼中央空调采购、安装及通风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锦州高新区大学科技园起步区1#楼中央空调采购、安装及通风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锦州市松山新区B1地块,东临黄海大街,南临香山路。
2.3 建设规模:锦州高新区大学科技园起步区1#楼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开工日期。
2.6招标范围:锦州高新区大学科技园起步区1#楼中央空调采购、安装及通风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拟派本工程的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明(机电工程专业)。
3.2投标人近3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3.3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7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本工程的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明(机电工程专业)、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3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16—3873007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秦菲菲
电 话:0416-3585102
传 真:0416-3596622
日 期:201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