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6070593 设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 ,已由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葫发改发[2014]2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葫芦岛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
2.2产品质量:合格。
2.3估算投资:45万元。
2.4招标范围: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设备间的管线连接敷设、风口道及风管安装等,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2016年11月01日开工至2016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4)企业信用等级BBB级及以上(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持以下报名材料: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 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5.项目经理安全证、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7.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8. 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BBB级及以上)。以上复印件两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到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不经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3.5开标时,必须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09月28日至2016 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刷卡确认,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0.9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2016 年09月28日至2016 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到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或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0月26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邮 编:125000
联 系 人:赵玉奎
电 话:0429-3170205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南街110号楼4号
邮 编:125100
联 系 人:曹晟榕
电 话:0429-5756000
开 户 行:葫芦岛建行双龙支行
开 户 名: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1001740436052501418
2016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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