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120546 建筑工程|
招 标 公 告
义县西北街棚改项目——御景新城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县西北街棚改项目——御景新城二期工程已由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辽宁省锦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锦义发改备字[2016]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义县宜兴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义县西北街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82300平方米
2.3 合同估算价:约9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等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2016年11月30日开工至2017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365天(建设单位可根据时间情况调整开竣工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1个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具备BBB级(含)以上信用等级(在1年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外省投标人报名前需到辽宁省建设厅招标备案处备案;报名成功后将报名回执单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相应资格证明材料(详见本公告第3.1条规定)、企业信用报告概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3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递交至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进行项登记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00至4:30(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报名。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00至4:30(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或携带相关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下午14时整。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县宜兴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云主任
电 话: 0416-7722643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秦菲菲
电 话: 0416-3585102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