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140545 建筑工程|
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主厂房扩建工程1号厂房、2号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主厂房扩建工程1号厂房、2号厂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经济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锦滨经管发[2016]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业主为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9号,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院内;
2.2工程概况:1号厂房:新打砂房扩伸到现有车间外,外扩23米;2号厂房:原面漆房的横移迁移至厂房外侧,厂房外扩16米。两者合计建筑面积1641.1米等;
2.3招标范围: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主厂房扩建工程1号厂房、2号厂房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50天,2016年10月25日开工,2016年12月13日竣工;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及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造师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3.2具备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29日至 2016 年 10月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下午16:00 时,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证、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9 月29日至 2016 年 10月 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下午16:00 时到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5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0 月19日下午 14:00时,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6年 10月19日下午 14:00时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9号
邮 编: 121007
联 系 人: 孟先生
电 话: 0416-7900831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三段19号凯旋大厦A座93号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唐女士
电 话: 15754177668
电子邮件: ztb@jzcci.com
网 址: www.jzcci.com
201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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