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40543 建筑工程|
招 标 公 告
2016年太和区女儿河流域(女儿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太和区女儿河流域(女儿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锦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建设(锦农综[2016]72号),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三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女儿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机电井工程;
二标段:女儿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灌工程;
三标段:女儿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乡华山村。
2.3 建设规模:一标段:37眼机电井;二标段:小管出流1110亩,泄水井37座;三标段:涵洞5座,水泥路:4米宽1.69公里,3.5米宽2.61公里(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扩初设计为准)。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
一标段: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月20日(建设单位可根据单个标段实际情况调整开竣工时间)。
二标段: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4月30日(建设单位可根据单个标段实际情况调整开竣工时间)。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以招标文件及扩初设计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且具备1个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6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单位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3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中央投资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每标段1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5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416-3099107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人:吕美玲
电 话:0416-3585286
传 真:0416-3596622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