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6159027 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绥中县加碑岩乡、大王庙满族镇、高甸子满族乡等九个乡镇总体规划项目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绥中县城乡规划局,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绥中县加碑岩乡、大王庙满族镇、高甸子满族乡等九个乡镇、葛家满族乡、
宽邦满族镇、明水满族乡、西平坡满族乡、秋子沟乡、网户满族乡。
2.2招标范围:9个乡镇总体规划
2.3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2.4项目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09月29日至2016年 10月10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IC卡报名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规划资质证书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5)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1、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投标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上1~5项资料,携带“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报名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0-2E齐安雅居门市)进行资格审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 09时30分,地点为绥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绥中县城乡规划局
地 址: 绥中县
联 系 人: 陈占
电 话: 0429-3690027
代理机构: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娄向生
电 话: 15124261115
2016年0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