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6040079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大洼区前进街道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大洼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前进街道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大发改发【2016】2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前进街道办事处,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市大洼区前进街道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高家村、顾家村。
2.2合同估算价:146.49万元。
2.3招标范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2公顷,工程措施:清淤整形土方3272.4立方米、土方外运(3公里)1303立方米、土工布2784.87立方米、混凝土934.08立方米、钢筋制安44.49吨、植草砖1736.79平方米。植物措施:栽植莲花19660株、栽植水葫芦16290株。
2.5工期要求: 2016 年10月29日开工至 2016 年12月28日竣工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9月30日至 2016 年10月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5:30 时(北京时间),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班子组成人员、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合同及保险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丰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9万元递交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9月30日至 2016 年10月4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01:30 时至 03:3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丰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0月20日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名称及地址)。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前进街道办事处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
联 系 人:任纯圆
电 话:0427-651105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丰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瀚新花园小区1号楼
联 系 人:张洪玉
电 话: 0427-2871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