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11222016092824001
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立项的批复,盘县发改字[2015]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勘察
2.2资金来源:自筹
2.3建设地点:盘山县新县城
2.4工程规模:车辆服务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06451.8平方米(160亩),总建
筑面积50000平方米;快递中转培育基地B区项目占地面积61657平方米(92.5亩),总建筑面积90100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19600平方米,仓储面积70500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工程地质勘察
2.6计划工期:2016年11月1日开工至2016年11月15日竣工,计划工期15天
2.7合同估算价:4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
3.2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9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 元/套,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0月20日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盘山县太平镇
联 系 人:安明晓
电 话:0427-3713005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红盾小区1-56-577-1A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427-2810499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2962350149
联 系 人:刘 漫
财务室电话:0427-3552991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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