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6150304 建筑工程|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上级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执行谈话大厅装修及铝型材门工程
2、建设单位: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3、建设地点: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院内
4、合同估算价:20万
5、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内容:法院执行谈话大厅装修及铝型材门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9、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10月31日开工—2016年12月14日竣工
(45日历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3)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外省和外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办理入朝备案手续)。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防伪)的复印件2份装订成册
①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③资质证书副本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2014年—2016年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从事过司法部门装修工程优先
⑥为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及支持国家打击围标、串标、出借资质挂靠等行为,报名时均需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先到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报名登记,合格后投标人持(报名登记表)原件到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亲笔签署相关文件,且中标后不能变更,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以上原件审查合格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4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30时(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以电汇方式进行缴纳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24日9时00分
2、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场东侧)
3、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招标人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65号
联 系 人:王玉波 张晋祥
联系电话:0421-7279313 0421-7279311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
联 系 人:李爽
联系电话:0421-2639800
201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