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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京沈线柳河大桥加宽工程施工 |
发布时间:2016/10/1 5:20:48 点击次数:10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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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批复文号:04182016020064 |
公告日期:2016/9/30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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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182016020064 建筑工程|阜新市京沈线柳河大桥加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FXJY.GS.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京沈线柳河大桥加宽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新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省拨付专项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取公开方式招标,欢迎感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建设地点:阜新市彰武县境内。
(2)建设规模:路线左幅,原桥利用,桥面净宽12.6米+2×0.45防撞墙;路线右幅,新建大桥,桥面净宽12.0米+2×0.5防撞墙;桥梁上部结构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为柱式桩、肋板台、桩基础,全长427.8米(含耳墙6米,19孔×22.2米)(以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为准)。
(3)计划工期:开工2016年10月26日,竣工2017年9月30日,工期340日历天。
(4)质量要求:优良级品。
(5)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三类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操作资格证书。
(5)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资格;
项目总工程师资格条件: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
(6)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4日,每日上午08:00 时至11:30时,下午01:00 时至04:30 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业经理部(交通工程)409室进行报名。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总工程师职称证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派项目经理授权书、委派项目总工程师授权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10)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11)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除8)、9)、10)、11)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要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提交
(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时间:2016年10月20日9:00时
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相关事宜
(1)本项目需提交履约保证金
①金额:合同金额的10%
②提交形式:银行保函。
③提交时间:自确定合格中标人之日起5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前)。
(2)投标保证金金额与交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9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
①电汇或网银:以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招标代理帐户,并在附言栏中写明项目、标段名称,汇款凭证需装入原件档案盒中。
②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要汇入招标代理公司账户。
③由于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名称:阜新市公路管理处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8号
联 系 人:师先生
联系电话:0418-3388081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418-6615780 13065306578
电子信箱:fxjygszb@163.com
邮政编码:123000
开户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 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85000015201110020281
日期: 2016年9月30日 |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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