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大连市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庄河市蓉花山镇、鞍子山乡等两个增减挂钩先垦后用土地复垦项目立项的批复大土综整项字【201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 约120万元 ,已在 庄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庄河市光明山镇增减挂钩先垦后用土地复垦项目监理 。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庄河市光明山镇 。
2.3招标(业主)人: 庄河市光明山镇人民政府 。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 1、土地平整工程;2、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3、其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服务内容概述: 。
2.5合同估算价为: 1.5 万元。
2.6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具体内容)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 2016 年 11 月 4 日开工至 2016 年 12 月
23 日竣工,计划工期 49 天。
2.8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
允许投标人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BiaoDNo 个标段
2.9 标段具体情况:
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BiaoDuanYaoQiu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工期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GongQiYaoQiu
标段拦标价具体要求如下: @ZuiGaoXianJiaYaoQiu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资质,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 个以上工程监理 业绩,具备 @dengjishu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总监 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拟派项目总监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应为投标企业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至少缴纳至2016年6月份至8月份的劳动保险缴纳凭证)。无在监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能够通过IC卡认证通过的项目总监。3)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入辽备案手续。4)本工程官方网站系指由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为主办单位(所有者)的网站。5)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2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次投标报名需再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投标人须携带 及有关证件,在 @BaoMingAddress (地址)进行报名。
本次投标可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也可持 及有关证件在 @BaoMingAddress
(地址)进行。(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0.02万元; @DanBaoJing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通过后,投标人可持相关凭证在 @LQAddressA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被确认为合格的投标人,可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网址)下载招标文件,也可在 @LQAddressB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ShouXuFei 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JiSongDate
日内寄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25 日 13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同时在 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庄河市光明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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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瑞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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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庄河市光明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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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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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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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11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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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陈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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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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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323806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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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411-8981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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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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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411-8981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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