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6050268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土方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土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盘县发改字【2016】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土方工程3#区块、5#区块(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山县新县城环城西路西侧、双绕干渠北侧、阜盘高速公路东侧、府南二路南侧
2.2合同估算价:2940万元
2.3工期要求:2016 年11月6日开工至 2017 年 12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421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447.7亩,总建筑面积298437平方米,共分为两个区块,分别为3#区块,5#区块。
项目填方731733.9立方米;挖方:1610.4立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0月8日至 2016 年 10月1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5: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二楼、联系人:常女士、联系电话:0427-8650057)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44.1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10月9日至 2016 年 10月15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01:30 时至 03: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0月31日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盘山县综合楼1号楼
联 系 人:蔡乐
电 话:0427-558606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 系 人: 王凤兰
电 话: 0427-6859695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2962350149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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