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6040083 建筑工程|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朝阳县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处委托,为朝阳县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朝阳县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处
2、工程名称:朝阳县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辽宁省朝阳县
4、工程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材料、设备、土建及输配电工程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要求的所有内容。
5、本次招标划分九个标段。一至三标段投标人只允许在资质范围内兼投兼中;四至八标段投标人只允许在资质范围内投两个标段且兼投不兼中。
一、二、三标段:PVC管材、出水栓及管件
四、五标段:水泵(中吸泵、底吸泵)、配电柜
六标段:土建工程(大口井、管路沟、井房等)
七、八标段:土建工程(机械井)
九标段:输配电工程
6、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由于政府原因,不能及时拨付资金)
7、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8、质量标准:合格
9、计划工期:61天(日历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2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至五标段的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管材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含PVC管材且注册资金须在3000万元及以上,质量、职业健康、环境认证体系必须是PVC管材行业,水泵企业注册资金需500万元及以上;
2、具备相应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单位;
3、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2016年度,PVCΦ90、Φ110、Φ160);
4、具有同类产品、设备、仪器生产或销售业绩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提供售后服务保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安装和调试能力;
5、六至八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过相关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必须是具有本行业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水利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经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
6、九标段投标人应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和国家电监会颁发有效的承装和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质量体系认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电力工程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是辽宁省电力部门入网企业且项目班子成员须持有电力部门颁发的入网施工企业人员信息卡,外埠投标企业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市级电力部门办理安全施工承诺手续。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出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信用评价报告BBB级及以上,并附相关网站查询记录。
9、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10、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含不良行为记录,朝阳各县(市)区曾使用、考察过的厂家质量和售后不符合工程要求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施工标外埠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
11、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做假、哄抬报价、恶意降价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进行失信曝光。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到朝阳县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处进行报名登记,投标报名时请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防伪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诚信证明(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到招标人处亲笔签署)(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资质证书(材料、设备不用提供)(7)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提供,水泵需提供工业生产许可证及副本)(8)企业信用评价报告BBB级以上并附网站查询记录(9)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上述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证件到招标人处签订中标后服务承诺(10)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11)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查询)(12)近三年与本项目类似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供货)合同(13)管材、电力部分提供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体系认证证书(水泵须提供质量、环境体系认证证书);通过报名登记的投标人于 2016 年10月8日至 2016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30 时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投标报名情况汇总表于报名时间截止时及时反馈到朝阳市水务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2、投标保证金:一至三标段2万元整;四、五标段1.5万元整;六标段10万元整;七、八标段2.5万元整;九标段8万元整。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9时00分,并于同一时间公开
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4、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朝阳县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朝阳县水务局三楼301室
联 系 人:王磊
电话:0421-8992632
招标代理人: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友谊大街四段146-14号
联系人:姜女士
邮编:122000
联系电话:15042826039 0421-3802789
传真: 0421-3623369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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