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283201610101387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庄河湾(小寺河)河口海域整治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庄河湾(小寺河)河口海域整治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庄发改[2016]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南部新城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小寺河入海口左右岸堤坝、护岸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小寺河干流入海口(0-400)至海洋大桥(1+370)段
2.2工程规模:(1)小寺河入海口段左岸堤防加高段长1370m,新建护岸、景观人行步道长度1370m.(2) 小寺河入海口段右岸筑堤长度1852m,新建护岸、观景人行步道长度1774m.(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为:2800万元。
2.4招标范围: 小寺河入海口左右岸堤坝、护岸工程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 2016 年 11 月 8 日开工至 2016 年 12 月 8 日竣工,计划工期 30天。
2.6本次招标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能够通过IC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工程,且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至少缴纳2016年7月份至2016年9月份的劳动保险缴纳凭证,且IC卡刷卡认证通过)。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记录。
3)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开标前需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0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1 月 3 日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庄河市南部新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邮 编: 116400
联 系 人: 原秀男
电 话: 0411-64514227
传 真: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4号二层
邮 编: 125000
联 系 人: 王哲
电 话: 0429-7770078
传 真: 0429-3159555
电子邮件: lnzyztb@126.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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