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张台子镇大三村、苍三村南水利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经辽阳市财政局、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阳市国土局、辽阳市水务局(辽市财开【2016】19号)批准备案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受灯塔市省级高标准农田试点项目建设办公室的委托,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灯塔市张台子镇大三村、苍三村南水利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灯塔市张台子镇大三村、苍三村南水利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2、招标单位:灯塔市省级高标准农田试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3、建设地点:灯塔市张台子镇大三村、苍三村南
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5、工程开、竣工时间:2016年11月08日~2017年05月01日
6、招标内容:水利工程包括:支渠衬砌工程,分水支渠衬砌工程,过路涵工程,分水闸、节制闸工程;道路工程包括:沙石路工程。
7、质量标准:优良
8、投标保证金:7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过相关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担过相关类似工程,以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必须具有本行业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水利职称),质检员和安全员(经省级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
2.投标人须出具信用等级报告AA级及以上。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档案的建立。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报名要求: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全体成员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等级报告、建造师资格证书(相应专业)和注册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应专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证、质检员证、项目班子全体成员身份证到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现场签写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承诺保证书。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携带报名要求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下午14:00时
2、开标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白塔区八一街60号4楼,新华路与八一街交汇处)
招 标 人:灯塔市省级高标准农田试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欧 联系电话:13514192896
招标代理机构: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阳市白塔区新运大街10-1号
联 系 人:代昌雨 联系电话:15134077558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