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130578 设计|
招 标 公 告
2016年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
账户监管银行、偿债资金账户监管银行、委托贷款银行、风险缓释基金开户银行、
风险储备基金开户银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银行、偿债资金账户监管银行、委托贷款银行、风险缓释基金开户银行、风险储备基金开户银行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地方资金,招标人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2016年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银行、偿债资金账户监管银行、委托贷款银行、风险缓释基金开户银行、风险储备基金开户银行;
2.2 项目概况:中标人需负责2016年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银行、偿债资金账户监管银行、委托贷款银行、风险缓释基金开户银行、风险储备基金开户银行工作;
2.3服务期限:4年期;
2.4招标范围: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偿债资金账户监管、委托贷款、风险缓释基金开户、风险储备基金开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3.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具有资金监管经营范围;
3.3竞标银行需为市级分行;
3.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5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拔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6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6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一楼中央投资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0416-3588041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吕美玲
电 话: 0416-3585286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