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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满族自治县粮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新甸库区平房仓建设项目 |
发布时间:2016/10/12 16:22:55 点击次数:10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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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批复文号:04122016130358 |
公告日期:2016/10/12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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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122016130358 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岫岩满族自治县粮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为岫岩满族自治县粮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新甸库区平房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粮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新甸库区平房仓建设项目
2.招标人:岫岩满族自治县粮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原新甸镇粮库院内。
4.项目规模:新建一栋钢结构平房仓,建筑面积2296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池、泵房178.14立方米。
5.资金来源: 财政补贴资金及自筹资金
6.项目总投资:人民币肆佰贰拾壹万肆仟元整(¥4,214,000.00元)
7.计划工期: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8月30日
8.招标范围: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通风工程、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质量标准:合格
10.投标人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1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2015新标准)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在2个月有效期内)。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2016年10月17日16:00截止(北京时间)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2个月有效期内);
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⑸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6年10月13日开始发售,截止时间到2016年10月17日16:00止(北京时间);地点:辽阳市白塔区新运大街10-1号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不含其它相关资料费)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1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岫岩信访局大楼一单元七楼(岫岩广电局西行至岫岩中医院对面西侧)
3. 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岫岩满族自治县粮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岫岩满族自治县粮食局
联 系 人:宋科长
电 话:15942257069
招标代理机构: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新运大街10-1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19-2818886
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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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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