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50589 建筑工程|
招 标 公 告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栖湾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富海中路、辽东大街道路、排水、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栖湾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富海中路、辽东大街道路、排水、照明工程已由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锦滨发改发[2016]51号),项目业主为锦州滨海新区白沙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部分申请银行贷款、部分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二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栖湾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富海中路道路、排水、照明工程
二标段: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栖湾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辽东大街道路、排水、照明工程
2.2 建设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栖湾。
2.3 建设规模:
一标段:富海中路(海湘街-海州街)(辽东大街-海新街)长1720米,红线宽度66米的道路及排水、照明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为准);
二标段:辽东大街(海湾路-滨海路)长1850米,红线宽度80米的道路及排水、照明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为准)。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竣工时间。
2.6招标范围:道路、排水、照明等施工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且具备1个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6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单位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4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一楼中央投资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每标段20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1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滨海新区白沙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先生
电 话:0416-358894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人:吕美玲
电 话:0416-3585286
传 真:0416-3596622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