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50603 监理|
招 标 公 告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栖湾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栖湾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滨海新区白沙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部分申请银行贷款、部分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栖湾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栖湾。
2.3 建设规模:(1)道路工程:新建3条市政主、次干道路,总长5349米;(2)桥梁工程;(3)给水工程;(4)排水工程;(5)照明工程。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以施工工程开竣工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期间全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的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类似项目(本项目注册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6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0月30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一楼中央投资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7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6年11月17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滨海新区白沙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先生
电 话:0416-358894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吕美玲
电 话: 0416-3585286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6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