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28320161027140605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庄河市栗子房镇优质稻米基地水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庄河市财政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庄河市财政局关于庄河市栗子房镇优质稻米基地水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庄财发[2016]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栗子房镇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方塘、机耕路、排水沟、涵洞、倒虹吸、过路涵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栗子房镇四家村、大谭村、常隆村。
2.2工程规模:方塘、机耕路、排水沟、涵洞、倒虹吸、过路涵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为:五标段:1100 万元。
2.4招标范围: 方塘、机耕路、排水沟、涵洞、倒虹吸、过路涵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016 年 11 月 25 日开工至2017 年 4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156 天。
2.6本次招标共划分成 5 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能够通过IC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工程,且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至少缴纳2016年8月份至2016年10月份的劳动保险缴纳凭证,且IC卡刷卡认证通过)。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记录。
3)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开标前需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1 月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五标段:2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6 年 10 月28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1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庄河市栗子房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庄河市栗子房镇林坨村
邮 编: 116415
联 系 人: 孙译伟
电 话: 0411-8933013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4号二层
邮 编:
联 系 人: 丁薇
电 话: 18640879765
邮 箱: lnzy20161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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