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6150643 设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菊花街道车辆采购项目已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菊花街道办事处,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信誉良好、实力强的设备生产厂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车辆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2供货日期:按照合同约定
2.3项目概算:约8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为国家标准及买方有关部门提出的特殊要求具有较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或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携带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03日至2016年11月0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时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24-2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生产商或经销商供应的产品须获得的质量体系资格认证;
(4)在葫芦岛地区有固定维修机构且维修资质达到三类及三类以上;
(5)投标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国家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明文件;投标商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4.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
(2)投标保证金可通过现金转账或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3日 0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菊花街道办事处
地 址:觉华岛
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
联 系 人:李西宁
电 话:15004292071
2016年11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