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80634 设计|
招 标 公 告
锦州七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供热管网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七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供热管网项目设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天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锦州七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供热管网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锦州七里河片区、西北片区和凌北片区共三个片区。
2.3设计内容:(具体内容请详见招标文件)
七里河片区:建设供热管线50538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 (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及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2.5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项目法人通知时间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含)以上的资质;
(3)设计单位在近三年内已完成过类似项目的设计;
(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5)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3.2投标人应具备3.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类似项目实施业绩是指投标人近3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时须附设计合同等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4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5日至2016年11月9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2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5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天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0416-330017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秦菲菲
电 话: 0416-3585102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6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