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012016150612 辽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一期)建设工程辽宁水资源监测能力(一期)建设工程辽宁饮水安全应急监测工程(二)水文站视频测流系统建设
招标公告
1、辽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一期)建设工程辽宁水资源监测能力(一期)建设工程辽宁饮水安全应急监测工程(二)水文站视频测流系统建设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级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范围: 57处水文站视频测流系统建设。
2、本工程建设地点及供货地点在辽宁省十四个市的57处水文站,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3、本工程供货周期: 8个月,以签订合同为准。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具有类似项目供货经验。
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 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诚信声明、类似工程业绩、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0号千缘新财富大厦1205室)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水文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人:李贵阳
电话:024-62181895
招标代理人: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0号千缘新财富大厦1205室
联系人:梁学文
电话:024-25670026 1306668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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