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10420161115030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城区夜景亮化工程设计亮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沈阳市大东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16年城区夜景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沈大东审[201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区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大东区。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
2.3合同估算价为80万元。
2.4招标范围: 。
2.5工期要求:2017年1月1日开工至2017年6月1日竣工,计划工期151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2月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 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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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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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4号千缘财富星座A座10A17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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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110000 |
联 系 人:赵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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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冬冬 |
电 话:024-24381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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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24-31085360-802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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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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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zjzb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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