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6150335 重要材料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朝阳工程技术学校委托,代理朝阳工程技术学校温室大棚及花卉采购工程的招标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法人单位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朝阳工程技术学校温室大棚及花卉采购工程
2、招标单位:朝阳工程技术学校
3、建设地点:工校院内
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5、工期要求: 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61天)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合格)
7、投标保证金:合同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花卉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3年—2015年)须有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A级(含)以上等级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可查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要求
1.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由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携带资料有(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企业信用报告(附信用辽宁网站查询记录)(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8)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9)项目班子成员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和项目班子主要成员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10)由劳动监察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11)授权委托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请通过报名的投标人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9: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工程技术学校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
联 系 人:贾振达
联系电话:0421-6610978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邮编: 122000
联系人: 佟心
电话:0421-2804868 15804947736
传真: 0421-2810068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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