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283201611211433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庄河市塔岭镇小城镇引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关于庄河市塔岭镇小城镇引水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庄发改[2015]8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塔岭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大连市政府投资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新建大口井;新建蓄水池;新建阀门井,排气阀井,消防栓井;管路工程恢复路面及硬覆盖。新建低压线路,安装变压器及变台设施,敷设电缆,安装控制箱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塔岭镇
2.2工程规模:(1)水源井:新建大口井2座;18㎡管理房2座。(2)蓄水池:新建容积300T蓄水池1座。(3)管路工程:新增提水管路长1383m,供水管路长42658m,提水、供水管路管材全部采用PE100级专用给水管。(4)检修阀井52座、排气阀井12座、消火栓井9座;配备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为:560万元。
2.4招标范围:新建大口井;新建蓄水池;新建阀门井,排气阀井,消防栓井;管路工程恢复路面及硬覆盖。新建低压线路,安装变压器及变台设施,敷设电缆,安装控制箱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016 年 12 月 20 日开工至 2017年 4 月 20 日竣工,计划工期 121 天。
2.6本次招标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能够通过IC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工程,且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本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至少2016年8月份至2016年10月份的劳动保险缴纳凭证,且IC卡刷卡认证通过)。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记录。
3)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开标前需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12月14日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庄河市塔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初学权
电 话:0411-89361599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同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庄河市黄海明珠汇金国际大厦20楼
邮 编: 116400
联 系 人: 张雪
电 话: 0411-89812777
电子邮件: tzgs201007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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