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40659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凌海市节水增粮维修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海市节水增粮维修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凌海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凌海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凌海市节水增粮维修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本次维修工程包括6个乡镇,7个片区,分别为新庄子南马片区、新庄子朱坨片区、金城原种场片区、温滴楼合家片区、班吉塔郭大片区、余积小方片区、沈家台哈什片区。
2.3建设规模:本次工程对已建节水增粮工程进行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凌海市节水增粮工程维修方案》为准)。
2.4竣工交付日期:9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调整具体开竣工日期)
2.5 招标范围:维修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凌海市节水增粮工程维修方案》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且具备1个或以上相同相应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里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6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6日至2016年11月30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施工员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6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海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凌海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16-8121030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人:秦菲菲
电 话: 0416-3585286
传 真: 0416-3596622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