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6050656 建筑工程|
1、葫芦岛市新老城区快速干道新建项目施工招标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投资估算2.1亿元,内容如下:
招标范围:1)路面及其它附属设施,包含内容为快速干道全线路基(包含框构桥两侧U型槽及挡土墙)路面工程、全线排水设施(含框构桥内)及排水泵房工程、道路两侧绿化照明设施的施工等内容;2)新建立交桥,包含内容为穿越沈山线葫芦岛站的框构桥及相关铁路排迁工程、穿越葫支线框构桥及相关铁路排迁工程、穿越葫路框构桥、跨越既有泰康路框构桥的施工等内容。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与龙港区,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
3、开、竣工时间: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09月01日。
4、投标保证金: 80万元。(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出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5、投标人资格要求: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提供AA级(含)以上辽宁省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6、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铁路工程一级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近三年相类似工程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项目经理IC卡或网上报名确认单;
9)报名时所有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信用报告AA级(含)以上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
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于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01日8:30—16:00时必须分别到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和葫芦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符合性审查,现场报名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人:葫芦岛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人:张汉才
联系电话:0429-3117900
招标代理人: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公路龙岗公园旁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0429-3106555、13904290901
传真:0429-3106633
邮编:125002
2016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