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6150344 建筑工程|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委托,代理喀左县水泉乡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试点项目的招标工作。按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喀左县水泉乡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试点项目
1.2招标人: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
1.3建设地点:喀左县水泉乡、南哨镇、南公营子镇
1.4招标范围:项目规划设计中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分项工程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计划工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5月31日(151天)
1.7质量标准:合格
1.8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从事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近年(2013年1月至今)与国土部门签订并完成的土地整治(含土地开发、土地复垦)项目及其它工程累计3000万元以上业绩;
2.3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AA级(含)以上等级企业信用报告(附信用辽宁网站查询记录);
2.4(2013年-2015年)其中一年被市级以上(含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评定为“重合同、守信誉”企业;
2.5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3.1、投标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1.2资质证书;
3.1.3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企业信用报告(附信用辽宁网站查询记录);
3.1.5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
3.1.6“重合同、守信誉”证书;
3.1.7 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1.8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和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高级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施工员及质检员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或岗位证、养老保险证明;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证、养老保险证明。
注:(1)养老保险证明为至少缴纳连续3个月的劳动保险证明并具有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序列号;
(2)法定代表人须本人到场投标报名;
(3)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须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4)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5)投标人可兼投喀左县南哨镇等7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试点项目,但不兼中。
3.2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时至16:30时
3.3投标报名地点: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3.4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时至16:30时
3.5出售招标文件地点: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3.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合同估算价的2%,以电汇方式进行缴纳;
3.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09:00时,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4.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 喀左县大城子镇
联系人:暴晓林
电话: 13842136978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邮编: 122000
联系人: 佟心
电话:0421-2804868 15804947736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