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120675 建筑工程|
招 标公 告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笔架新村弱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笔架新村弱电工程已经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锦滨发改发[2015]43号),项目业主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利民基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部分银行贷款、部分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笔架新村弱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笔架新村。
2.3 建设规模:小区监控系统(含车辆识别系统)控制点约120个、庭院灯安装约20套、综合管网、布线工程约2000米、终端监控系统1套及设备安装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6 招标范围:小区监控系统、车辆识别系统、庭院灯安装、综合管网、布线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等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通过《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0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中央投资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3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7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利民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先生
电 话:0416-358894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吕美玲
电 话: 0416-3585281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6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