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72016150398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
1、大石桥市2016-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已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5】33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大石桥市农村经济发展局的委托,择优选定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机械、材料、劳务和服务。
2、招标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大石桥市2016-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该项目位于大石桥市南楼经济开发区、虎庄镇、汤池镇、永安镇、博洛铺镇、金桥管理区、官屯镇、青花管理区主要内容为所辖范围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本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第一标段南楼经济开发区面积20801.3亩,第二标段金桥管理区面积23419.9亩,第三标段永安镇面积39144亩,第四标段博洛铺镇面积43342.1亩,第五标段官屯镇、青花管理区面积47792亩,第六标段虎庄镇面积74749亩,第七标段汤池镇面积75747亩(兼投兼中最多可以中两个标段)。
(2)计划服务周期: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2月30日【349天(日历日)】。
(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估算价:第一标段40万元,第二标段45万元,第三标段75万元,第四标段80万,第五标段90万元,第六标段125万元,第七标段14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和省补助及地方财政拨款。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含地籍测绘专业);
(3)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4)有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5)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并将企业等级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符合规定的A级或以上“信用报告概述”(以上原件及复印件签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第一标段:8000元。第二标段9000元,第三标段15000元:第四标段16000元,第五标段18000元,第六标段25000元,第七标段28000元。
5、开标时间:2016年12月30日13: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石桥市规划建设局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局一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招 标 人:大石桥市农村经济发展局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石桥市检查站鹏源大厦6层
联系人:胡海洋
联系电话:0417-5666426
代理机构: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石桥市镁都小区
联系人:耿美茹
联系电话:0417-5853456
电子邮箱:cqh1263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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