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110681 设计| 锦州市中心医院扩建门诊病房楼(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锦州市中心医院扩建门诊病房楼(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扩建门诊病房楼(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锦州市中心医院院内)。
2.3 计划服务期:签订合同后,50天内提供设计图纸(具体服务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4 招标范围:内部装饰装修和外立面装饰装修设计等。
2.5 设计内容:内装饰装修32,000平方米(含检验科),外立面装饰装修。
2.6 质量要求:相应规范合格标准。
3.合格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高级室内建筑师证书;
3.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级以上(含BBB)的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务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前(北京时间)到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30000元。于开标一个工作日前递交到指定账户。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装订成册),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4日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证件按时参加招标会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锦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16-239327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宝地城B区8-85号
联 系 人:耿莉
电 话:18001160571
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