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02016120018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鸿基水岸(A、B地块)一期已由开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开原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鸿基水岸(A、B、C地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开发改发(2016)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原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滨水新城九州街以东、扬州街以西、青岛路以北。
2.2招标范围:新建住宅鸿基水岸 A地块:A01#住宅-A15#住宅,A16#公建-A20#公建,A21#地下车库;B地块:B1#住宅-B6#住宅,B7#公建。
2.3工期要求:2017年3月30日开工至2019年3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7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劳动保险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2月19日至2016 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 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01:00时至05: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网上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10时3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开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原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长征街104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042066789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天玉办公楼南侧5楼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 13674100805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