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2122016122711210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市旅顺口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BOT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旅顺口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建旅顺口区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旅发改【2014】1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泰顺固体废弃物转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市旅顺口区长城街道黄家村
2.2工程规模:占地总面积约19138平方米,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500吨/日。
2.3项目合同估算价为:6863.68万元。
2.4招标范围:与本项目有关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等总承包业务。
2.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项目投标人(独立法人或组成联合体)须同时具有:设计、工程施工的能力和相应的资格。
3.2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具有下列资质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甲级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④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甲级资质。
(2)工程施工:同时具有下列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③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④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包括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③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④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注:中标人中标后,在组织项目建设时,实施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中标后未经中标人允许,不得发生变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联合体要求:
(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可以是具有相应能力的设计、工程施工等企业法人)。
(2)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则1)联合体成员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初步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明确:①联合体各方的地位(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②联合体的授权代理人(须出自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④联合体的任一方均对本次投标承担连带责任。2)如联合体成员中两家或以上成员的控股、管理方为同一母公司,则母公司必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投标;一旦母公司作为牵头人投标,其控股和管理的公司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4其它要求:
(1)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情形,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货物、服务,特殊情况须采购进口产品时,应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月5日起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
6.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6.1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泰顺固体废弃物转运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治坤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华西路137号
联 系 人:牛富明
电 话:0411-39728170
传 真:0411-3972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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