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60202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大道(一期)工程普湾新区K13+502.465跨线桥桥梁工程施工已由《关于渤海大道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交通字[2012]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普湾新区渤海大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普湾新区渤海大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渤海大道(一期)工程普湾新区K13+502.465跨线桥桥梁工程,包括桥梁、路基、路面等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大连市普湾新区;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投资约为22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由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备案信用中介机构核发的信用报告A级及以上,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类似业绩是指完成过1座新建长度不低于100米(含)的一级公路及以上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标准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3.2 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有10年专业工程经历,作为一级公路及以上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标准桥梁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历不少于5年,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
注:类似业绩是指完成过1座新建长度不低于100米(含)的一级公路及以上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标准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下称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报名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7. 报名要求
7.1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除外)及复印件,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要求必须按顺序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每页均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二维码不清晰,或无法扫描识别,则视为该资质证书无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
7.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普兰店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时至0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普湾新区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普湾新区普湾广场1号)。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在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和大连市交通局门户网站(www.jt.dl.gov.cn)上发布。
招标人:普湾新区渤海大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大连市普湾新区
联系人:温女士
招标代理人: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普兰店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
联系人:杨颖
联系电话:0411-83186863
2016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