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7040001 监理|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朝阳县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为胜利河(胜利镇至木头城子镇段)治理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胜利河(胜利镇至木头城子镇段)治理工程监理项目
2、招标单位:朝阳县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3、建设地点:朝阳县胜利镇
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5、工程规模和内容:治理河长6.3公里. 现状堤防加固工程3669m;新建护岸工程8418m及河道疏浚工程。
6、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7、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8、质量标准:合格
9、监理服务期: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并与地方相关部门具有沟通协调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工程总监岗位证书;
3、具备有水利行业BBB级(含)以上等级信用报告(附网上查询记录);
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与辽宁水利工程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含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外埠投标企业需办理入辽备案。
三、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于 2017 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朝阳县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进行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请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防伪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格证明书、法人诚信证明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现场亲笔签署(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企业法人代表到朝阳县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亲笔签署。格式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通知公告-2014.5.15)(2)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近两年)(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5)企业信用评价报告(6)监理部组成人员证件(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且中标后的投标人监理人员证书原件必须压证至完工验收(5)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机关出具)(6)业绩(不少于一项);通过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持上述资料到朝阳市凌河保护区管理局(朝阳市双工会大厦13楼)进行备案,并于 2017 年1月4日至 2017年1月 8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2、投标保证金:合同估算的2%。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5日9时00分,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届
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4、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朝阳县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0号,水利大厦二楼
联 系 人:董文津
电 话:0421-8996080
招标代理人: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凌源市朝阳路东段12号
朝阳市办公地址:朝阳市友谊大街四段146-14号(环通气校南行一公里)
联 系 人:姜女士
邮 编:121007、122000
联系电话:18742181479
传 真: 0421-3802789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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