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150029 监理| 招 标 公 告
辽宁省西北部地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西北部地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凌海市草原监理站,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凌海市草原监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辽宁省西北部地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二次
2.2建设地点:凌海市大凌河镇铁北街(原凌海市看守所西侧)。
2.3建设规模:建设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具体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以施工工程开竣工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期间全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类似项目(本项目注册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6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证明文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7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7年2月7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海市草原监理站
地 址:凌海市
邮 编:121200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416-8160988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秦菲菲
电 话: 0416-3585286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7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