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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城区周边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2015年度)监理 |
发布时间:2017/1/16 16:23:33 点击次数:19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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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批复文号:04122017150018 |
公告日期:2017/1/16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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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122017150018 1.招标条件
鞍山市城区周边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2015年度)监理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已按规定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投资概算:10056.38万元人民币。
建设地点:位于鞍山市城区周边铁矿的东鞍山铁矿、大孤山铁矿、关宝山选厂、齐大山铁矿、眼前山铁矿和鞍千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鞍千矿业)内。
建设规模:共分为16个地块,总计治理面积为3035.45亩。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1号地块:566.91亩;2号地块:74.06亩;3号地块:59.1亩;4号地块:56.46亩;5号地块:195.59亩;10号地块:237.75亩;14号地块:356.53亩;15号地块:137.1亩;16号地块:129.15亩;合计:9个地块,1812.65亩。第二标段为6号地块:358.28亩;7号地块:13.32亩;8号地块:68.24亩;9号地块:17.94亩;11号地块:307.05亩;12号地块:161.51亩;13号地块:296.46亩;合计:7个地块,1222.8亩。
工期: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从2017年02月24日到2017年12月31日,共310日历日。具体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监理范围:本项目第一标段(9个地块)和第二标段(7个地块)16个地块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等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全过程。
招标内容:第一标段(9个地块)和第二标段(7个地块)的削坡整形工程、平台平整、客土及土壤改良工程、种植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挡土墙工程、养护工程等工程的监理。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第一标段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肆万柒仟玖佰元(¥647,900.00);第二标段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壹万叁仟捌佰元(¥613,800.00)。
每个投标人可以兼投此招标项目的二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优先中标标段顺序,否则按标段编号顺序由低到高确定中标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BBB级(含BBB级)以上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01月17日起至2017年01月23日止每天9:00—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28号2517室)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4.1投标人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BBB级(含BBB级)以上信用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对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后原件当即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2月10日14时(北京时间),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会议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街路269-271号)。
5.2 开标时间为2017年02月10日14时(北京时间),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会议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街路269-27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电汇、汇票等; 6.3 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招标文件指定收款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219路18号
邮政 编码:114002
联 系 人:任永刚
联系 电话:0412-5553618
传 真:0412-5553618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28号2517室
邮政编码:100010
联 系 人:李耀华
联系电话:024-22530910;13897936279
E-Mail :11876689@qq.com
传 真:024-22530910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安华桥支行
公司账号:8884 2920 0011 8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1月16日 |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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